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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和规范学生行为与仪表活动的补充规定

2015年11月10日 10:24:41 访问量:2725


为维持校园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及财物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与仪表,维护咸高学生文明形象,经学校学生工作处商议,决定在全校开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学生行为与仪表的活动。现将具体要求作如下规定;

1、课间及课外活动时间,严禁学生在室内或户外追打嬉闹,不得从事剧烈或危险系数较高的体育运动。年级组管理人员、班主任及各班班团干部、值日行政领导及学生干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学生不文明、不安全行为举止要及时制止,严防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严禁学生烫发、染发、留怪异 型。男生发型标准为“额发不掩眉、鬓发不盖耳,枕发不遮领”。

3、学生着装要整洁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或紧、透、露服装,不得穿拖鞋出入公共场所。着装标准为“前不露胸、后不露背、上不露肩、中不露脐、下不露膝。”

4、严禁学生佩戴胸饰、耳环、腕饰、戒指等饰物。

5、严格执行午休制度,午休时间,学生在家或教室、寝室休息,不得在户外从事体育锻炼或其它活动,年级组每天要安排人员对午休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6、班主任要严肃对待学生请假、迟到、旷课等行为。学生请假时,建议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在核实请假事由或征得家长同意后,方能批假;对学生迟到、旷课现象班主任要追查到底,借故进入网吧者要从严、从重、从速处理。

7、严禁学生下河游泳,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8、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冲突时,及时向班主任或学生保卫人员如实汇报,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借故寻衅滋事或制造群体斗殴者,将严格按《咸高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9、年级组、班主任老师要密切关注学生日常行为与仪表,对中不安全行为和不文明仪表,要及时予以告诫,并要求其及时整改。学生工作处人员随机抽查学生仪表情况,检查结果将直接与班主任量化管理挂钩。

10、关于学生行为与仪表未尽事宜,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咸宁高中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咸宁高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执行。

编辑:郑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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