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咸宁市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制订、修订和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初中,高一、复读生的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宣传:负责宣传我校,让学生了解、信任我校。
1、广告宣传: 负责做好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在校办、相对应年级组配合下做好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交与校办接洽、印制等。多渠道扩大宣传面,争取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
2、“市场外联”:做好办学进程中的外联工作。接洽中小学 校领导及班主任,摸清优等生,并组织相关学生(包括家长)谈话宣传我校。
3、网络“营销”:管理招生网站。实时更新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4、内部宣传:负责学校内部宣传招生。通过我校师生进行招生宣传。
三、咨询接待:负责咨询、回访、来访学生接待、单位接待等工作。解答招生政策。
1、电话接待:负责来电咨询、回访及网络、外联登记有意向的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
2、来访接待:负责来访学生的讲解、参观等工作。
3、单位接待:负责多名(三名以上)或单位有组织的学生到我校参观及到我校初高中进班的宣传接待等工作。
四、?组织初中部招生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登分、录取等工作。
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负责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六、做好招生文件、图片、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七、协助学校、年级组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参与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遗留问题。
八、做好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总结。
九、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